西江日報訊(記者 賴小琴 通訊員 羅敬盛)2021年肇慶人的婚姻“大數據”出爐!記者昨日從肇慶市民政局獲悉,當年全市結婚登記21494對,離婚登記5792對,結婚登記、離婚登記人數雙雙下降,而離婚登記數量是首次大幅下降。
結婚登記人數連年下降已是不爭的事實。數據顯示,2018年全市結婚登記29090對;2019年則是27439對;2020年是24655對;2021年的21494對中,其中包括846對復婚夫妻,可相比上年還是減少了3161對。
離婚登記人數在2019年突破萬對大關后開始下降,2021年降幅最大。據統計,2018年全市離婚登記9263對;2019年達到了10022對;2020年有所下降,為8744對;2021年是5792對,減少了2952對。
市民政局分析,離婚數據較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實施了“離婚冷靜期”。實施這一措施后,從申請離婚到完成離婚登記,雙方當事人要先后兩次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。第一次為離婚登記申請,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,并領取《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》,進入三十日“離婚冷靜期”。第二次是申請發給離婚證,滿三十日后,雙方當事人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,雙方未共同申請,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
在2021年,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共收到離婚申請8494對,接近2020年的離婚登記對數,而最終離婚登記的是5792對,即有2702對夫妻在“離婚冷靜期”后撤銷了離婚。
據了解,“離婚冷靜期”實施以后,為部分市民沖動型離婚增加了“保險繩”,夫妻雙方會有更冷靜的溝通,對爆發的沖突會有更冷靜、理性的分析,減少了后面的誤會,對婚姻、對家庭、對人生都是有好處的。目前在我市的每個婚姻登記處,都設有結婚或離婚的婚姻輔導處,市民如有需要,可以前去咨詢了解、接受輔導。
需要強調的是,“離婚冷靜期”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,對于有家暴情形的,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,訴訟離婚并沒有“冷靜期”的規定。
此外,部分當事人外出打工,未能在“離婚冷靜期”屆滿后三十日內申請發給離婚證;婚姻家庭輔導室開展離婚勸導和調適;2021年6月起實行“跨省通辦”后肇慶戶籍人員可在外地辦理離婚登記等因素,也在一定程度導致了離婚登記數量的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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